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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担保析产

广州保兑仓律师|谈保兑仓交易的性质和效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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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保兑仓律师|谈保兑仓交易的性质和效力

法律意见

保兑仓交易作为一种新类型融资担保方式,其基本交易模式是, 以银行信用为载体、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、由银行控制货权、卖方(或者仓储方)受托保管货物并以承兑汇票与保证金之间的差额作为担保。

保兑仓交易基本的交易流程是: 卖方、买方和银行订立三方合作协议,其中买方向银行缴存一定比例的承兑保证金,银行向买方签发以卖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,买方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付卖方作为货款, 银行根据买方缴纳的保证金的一定比例向卖方签发提货单, 卖方根据提货单向买方交付对应金额的货物,买方销售货物后, 将货款再缴存为保证金。

在三方协议中,一般来说, 银行的主要义务是及时签发承兑汇票并按约定方式将其交给卖方, 卖方的主要义务是根据银行签发的提货单发货, 并在买方未及时销售或者回赎货物时,就保证金与承兑汇票之间的差额部分承担责任。银行为保障自身利益,往往还会约定卖方要将货物交给由其指定的当事人监管, 并设定质押, 从而涉及监管协议以及流动质押等问题。

实践中,当事人还可能在前述基本交易模式基础上另行作出其他约定, 只要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, 这些约定应当认定有效。一方当事人因保兑仓交易纠纷提起诉讼的, 人民法院应当以保兑仓交易合同作为审理案件的基本依据, 但买卖双方没有真实买卖关系的除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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